电骗集团讹称受害人犯《港区国安法》 台湾当局:逾 50 港、台人受骗涉逾 500 万元|Yahoo
【 新闻报道】台湾高等检察署、内政部警政署昨日(17 日)召开联合记者会,指有诈骗集团主脑在印尼峇里设立电话诈骗中心,并聘用过百名台湾人到当地犯案。诈骗集团利用香港已经实施《港区国安法》的背景,犯案期间自称中共及公安人员,声称受害人主张港独、触犯《港区国安法》等,要求他们返中国内地录口供。事主因不想返内地,诈骗集团于是顺带讹称会到本港协助事主,过程期间敲诈金钱。事件至今,有 54 名港人和台湾人受骗,检获金额高达 2,200 多万元新台币(530 万港元)。
官员透露,诈骗集团主脑名为詹宏凯,先前已经在东南亚经营诈骗集团牟利,他今年在峇里租了一个度假村,作为另一个电骗据点。前往当地犯案的台湾人多达 102 名,年龄不到 30 岁。
官员指,有受害人甚至来自台湾。他们曾经向诈骗集团付款,后来觉得事件可疑,于是向台湾当局报案。部门调查后,锁定了两名疑犯身份,同时印尼政府亦採取行动,在今年 6 月底到上述两名疑犯居住的度假村搜查,发现里面多达 102 名台湾人进行诈骗,于是在 7 月初前陆续遣返这 102 人,并将 454 部手机等证物转交台湾当局。
疑犯被送返台湾后,事件亦出现了小插曲:当局提到,有 18 名疑犯在 8 月 6 日凌晨意图从高雄港搭船偷渡逃走,他们匿藏在仅 16 平方米(170 平方呎)的密闭船舱里,里面温度极高,疑犯担忧会缺氧死亡,于是敲打甲板向登船检查的海巡署人员求救,最终捡回一命。
台中地检署表示,日前亦已经以《组织犯罪防制条例》等罪起诉该诈骗集团,其中 61 人遭羁押。至于涉案的 102 人,当局会寻求以《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》起诉,如果定罪,将面临 6 至 8 年监禁。
就诈骗集团针对港人犯案,《 新闻》亦已向本港警方查询,正待回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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